一、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定向)指哪些国家

氯化铵等16种易制毒化学品仅在向缅甸、老挝、阿富汗等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时需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对应监管证件代码“G”)

纳入“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的两用物项和技术包括核、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监控化学品,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易制毒化学品,以及巨型、大型、中型及小型计算机等两用物项和技术。

实行“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的核材料、核反应堆及为其专门设计的设备和部件、核反应堆用非核材料、辐照元件后处理厂以及为其专门设计或制造的设备、用于制造核反应堆燃料元件的工厂和为其专门设计或制造的设备。

铀同位素分离厂以及为其专门设计或制造的(除分析仪器外的)设备、生产或浓集重水、氘和氘化物的工厂和专门为其设计或制造的设备,以及用于燃料元件制造和铀同位素分离的铀和钚转换厂及专门为其设计或制造的设备等。

扩展资料:

适用范围:

国家规定有数量限制的限制出口货物,实行配额管理和出口配额招标管理,其他限制出口货物,实行许可证管理。

1、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是:玉米、大米、小麦、玉米粉、大米粉、小麦粉、棉花、锯材、活牛(对港澳)、活猪(对港澳)、活鸡(对港澳)、煤炭、焦炭、原油、成品油、锑及锑制品、钨及钨制品、锌矿砂、锡及锡制品、白银、铟及铟制品、钼、磷矿石。

2、实行出口配额招标的货物是:蔺草及蔺草制品、碳化硅、滑石块(粉)、轻(重)烧镁、矾土、甘草及甘草制品。

3、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是:活牛(对港澳以外市场)、活猪(对港澳以外市场)、活鸡(对港澳以外市场)、冰鲜牛肉、冻牛肉、冰鲜猪肉、冻猪肉、冰鲜鸡肉、冻鸡肉、消耗臭氧层物质、石蜡、锌及锌基合金、部分金属及制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口许可证

二、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两用物项主要指可用作化学武器的监控化学品

监控化学品,是指下列各类化学品:

第一类: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第二类: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前体的化学品;

第三类: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主要原料的化学品;

第四类:除炸药和纯碳氢化合物外的特定有机化学品。

进出口许可证目前只有两家化工类央企可以办理,欢迎进一步咨询办理

三、两用物项具体指那些物质?

两用物项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及《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中规定管制的物项

四、什么是 两用物项

两用物项和技术是指敏感物项和技术+易制毒化学品+其他的总称。

其中:敏感物项和技术=核+核两用物项和技术+生物两用物项和技术+化学两用物项和技术+监控化学品+导弹相关物项和技术;

易制毒化学品=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化学品;

其 他=计算机+“特种设备”+“?”。

二、两用物项和技术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国家编制了详细的两用物项和技术清单,其中易制毒化学品有三类23种,可从网上商务部出口管制平台中两用物项和技术清单下载。

三、国家对两用物项和技术是如何管理的?

国家对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实行出口管制中的许可证管理。具体的法规有: 《敏感物项和技术经营登记管理办法》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四、我国的出口管制制度及出口管制的目的

1.出口管制的含义:出口管制是一个国家对其法人或自然人的出口行为进行控制的一种政策。

2.出口管制的目的:

(1)保证战略物资的国内需求

(2)控制本国独有或领先的技术

(3)推行外交政策

(4)维护国家安全

(5)维护外贸秩序

(6)履行承担的国际义务

(7)当前形势赋予的新任务--反恐

3.我国的出口管制制度

(1)出口经营登记制度

从事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的经营者须经国务院主管部门登记。

核出口、监控化学品和军品出口,指定单位专营。

未经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相关出口活动。

(2)许可证管理制度

目前,敏感物项和技术的出口须经国务院相应的主管部门逐项审批。

获取出口许可证件后,方可办理海关手续出口。

如逾有效期,则须重新申领出口许可证件。

(3)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

最终用户须在证明中申明进口物项和技术的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并明确保证,不用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未经中国政府允许,不将中国提供的有关物项和技术用于申明的最终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或向申明的最终用户以外的第三方转让。

(4)清单控制方法

编制了内容详细的相关敏感材料、设备和技术管制清单。

有关清单覆盖了“桑戈委员会”、AG、MTCR、WA等控制清单,监控范围基本一致。

(5)全面控制原则

对于出口经营者知道或应该知道存在扩散风险的出口项目,即使拟出口的物项或技术可能不属管制清单范围,也要求其申请出口许可证。

同时,有关主管部门还可对有关清单外特定物项的出口实施临时管制。

(6)以防扩散为根本出发点的审批原则

对国家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以及对国际和地区的和平与稳定的影响;

中国承担的国际义务和国际承诺;

所出口敏感物项或技术是否会直接或间接危害中国的国家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

是否符合国际防扩散形势和中国的外交政策;

进口国实施出口管制的能力;

进口国内政局和周边环境是否稳定等。

(7)处罚措施

未经登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敏感物项和技术的出口

未经许可不得出口敏感物项和技术的,或者擅自超出许可的范围出口敏感物项和技术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买卖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件

不得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件。

五、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的定义

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Export License for Dual-use Items and Technologies of PRC),是指商务部授权发证机关准予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签发的许可证件。

其中,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监管证件代码为“3”;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氯化铵等16种易制毒化学品监管证件代码为“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