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权利法案的意义和内容

《权利法案》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中的重要法律性文件,目的是以明确的法律条文限制国王的权利

《权利法案》的意义

《权利法案》颁布的意义是为限制国王的权力提供的法律保障。同时确立了议会的权力。英国从此确立了君主立宪制的资产阶级统治。国王日益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从社会转型的角度来看,《权利法案》最重大的意义是:以法律权利代替君主权力。

内容

1、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2、近来以国王权威擅自废除法律或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3、设立审理宗教事务之钦差法庭之指令,以及一切其他同类指令与法庭,皆为非法而有害。

4、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5、向国王请愿,乃臣民之权利,一切对此项请愿之判罪或控告,皆为非法。

6、除经议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

7、凡臣民系新教徒者,为防卫起见,得酌量情形,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置备武器。

8、议会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9、议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议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讯问。

10、不应要求过多的保释金,亦不应强课过分之罚款,更不应滥施残酷非常之刑罚。

11、陪审官应予正式记名列表并陈报之,凡审理叛国犯案件之陪审官应为自由世袭地领有人。

12、定罪前,特定人的一切让与及对罚金与没收财产所做的一切承诺,皆属非法而无效。

13、为申雪一切诉冤,并为修正、加强与维护法律起见,议会应时常集会。

二、权利法案的意义是什么?

(2016·十堰)在早期资产阶级革命颁布的文献中,与《独立宣言》、《人权宣言》相比,《权利法案》最突出的是限制国王的权力。

(2019·黄石)1689年,英国议会颁布法案,规定国王不经议会许可,不能随意废除法律,也不能停止法律的执行,不得征收捐税。该法案是《权利法案》。

三、权利法案颁布的意义

1.为限制国王的权利提供的法律保障. 2.英国从此确立了君主立宪制的资产阶级统治. 从社会转型的角度来看,《权利法案》最重大的意义是:以法律权利代替君主权力.

四、权利法案的意义

权利法案的意义:为限制国王的权力提供的法律保障;确立了议会的权力;英国从此确立了君主立宪制的资产阶级统治;国王日益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

《权利法案》,全称《国民权利与自由和王位继承宣言》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中的重要法律性文件,但并非是宪法。奠定了英国君主立宪政体的理论和法律基础,确立了议会所拥有的权力高于王权的原则,标志着君主立宪制开始在英国建立,与《王位继承法》共同标志着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结束,为英国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扫清了道路。

1、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2、近来以国王权威擅自废除法律或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3、设立审理宗教事务之钦差法庭之指令,以及一切其他同类指令与法庭,皆为非法而有害。

4、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5、向国王请愿,乃臣民之权利,一切对此项请愿之判罪或控告,皆为非法。

6、除经议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

7、凡臣民系新教徒者,为防卫起见,得酌量情形,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置备武器。

8、议会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9、议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议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讯问。

10、不应要求过多的保释金,亦不应强课过分之罚款,更不应滥施残酷非常之刑罚。

11、陪审官应予正式记名列表并陈报之,凡审理叛国犯案件之陪审官应为自由世袭地领有人。

12、定罪前,特定人的一切让与及对罚金与没收财产所做的一切承诺,皆属非法而无效。

13、为申雪一切诉冤,并为修正、加强与维护法律起见,议会应时常集会。

五、英国《权利法案》的意义

英国《权利法案》具有宪法性质,标志着君主立宪制在英国确立。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意义:性质:是资产阶级性质的革命,它推翻了封建君主制度,确立了君主立宪制度,为英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清扫了道路,开辟了世界资产阶级的新时代。

六、权利法案的意义和背景

《权利法案》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中的重要法律性文件,目的是以明确的法律条文限制国王的权利。

《权利法案》的意义

《权利法案》颁布的意义是为限制国王的权力提供的法律保障。同时确立了议会的权力。英国从此确立了君主立宪制的资产阶级统治。国王日益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从社会转型的角度来看,《权利法案》最重大的意义是:以法律权利代替君主权力。

背景

1660年斯图亚特王朝复辟后,开始倒行逆施,不仅大力压制反对派,企图恢复国王集权,而且企图在英国恢复天主教,这引起了当时英国辉格党和部分托利党人的反对,矛盾逐渐激化。

为了避免当年(1660年)邀请斯图亚特王朝复辟的前车之鉴,英国决定以法律形式限制国王的权力,保证自己的权力,于是在议会上、下两院共同召开的全体会议上,向威廉和玛丽提出了一个“权利宣言”,要求国王以后未经议会同意不能停止法律的效力,不经议会同意不能征收赋税,今后任何天主教徒不得担任英国国王,任何国王不能与罗马天主教徒结婚等。

威廉接受了这些要求,即英国王位,是为威廉三世,玛丽即位为英国女王,是为玛丽二世。1689年10月,议会通过了“权利宣言”并制订为法律,是为《权利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