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列席人员指的是什么?
列席人员指参加会议的享有发言权而没有表决权的非正式成员。
1、列席人员,指参加会议而无表决权的人员。该类人员虽在会议上无表决权利,但是仍然具有发言权,可以对会议的讨论内容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建议。一般而言会议列席人员往往由与会议议题紧密相关或按照礼节应当邀请出席的人员担任。
2、列席人员要严守会议保密纪律,遵守会场秩序,没有发言权和不能干扰与会人员发言,不能有其他妨碍会议有序进行方面的任何行为举动。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简称人代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地方国家权力的基本形式。它是人大代表代表人民意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管理国家权力的法定形式;是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把人民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重要场所;是依法产生本级国家机关体系—自己的常设机关(人大常委会)和行政、监察、审判、检察机关的唯一途径。
参加是指加入某种组织或某种活动。参加人代会就是加入人代会的活动。以参加会议的人是否享有发言权和表决权来划分,参加人代会的人员分为:出席人员、列席人员和旁听人员三种。
二、会议中,什么叫“出席人”什么叫“列席人”
列席人是会议拟定了名单的人,出席人是实际到了会场的列席人。
三、出席人员和列席人员的区别是什么?
出席人员和列席人员的区别
1、定义不同。
出席是会议有关规定务必参加的人,需要征求他们意见、表决。列席是除以上人员以外的人,只对会议有关具体事项做解释、说明,会议记录人员也是列席人员。
2、职能不同。
出席的人员是会议中务必要参加的相关人员,甚至要发言和讨论。而列席的人员只是让他们明白这个事情。
3、人员性质不同。
出席是正式的参会人员,而列席是由于工作或者其他原因被邀请参加的。就人代会而言,正式出席的有表决权,而列席人员没有表决权。
4、权利不同。
出席是正式的,有发言权、商议权、投票权,甚至决定权。列席只是旁听,有的连发言权都没有,但有的能够发言。
四、列席人员指的是什么?
列席人员,指作为旁观者出席,有发言权、无表决权的人员。
列席人员是对不具有参加会议资格,而又允许参加会议人员的一种称呼。任何一次会议的参加者都是具有一定条件的,只有具有一定条件的与会者才有可能发言,投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权利。
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规定,构成“列席人”的情况包括:国务院组成人员,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其他有关机关、团体的负责人,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构成“可以列席人员”的情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专门委员会审议议案的时候,也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涉及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可以邀请有关方面的代表和专家列席会议、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