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务处分的种类有什么
监察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可见,政务处分决定不仅包括六种处分方式,还留有立法或法律解释的空间。
二、政务处分有哪几种
监察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可见,政务处分决定不仅包括六种处分方式,还留有立法或法律解释的空间。
监察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可见,政务处分决定不仅包括六种处分方式,还留有立法或法律解释的空间。
监察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可见,政务处分决定不仅包括六种处分方式,还留有立法或法律解释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