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是什么级别的?
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是副部级。
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是正部级,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是副部级。各地方团委比同级党委低两级。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三章:第十九条团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选举第一书记一人和书记若干人,组成书记处。
共青团第一书记是正部级官员,主要负责主持团中央全面zhi工作,领导全国共青团和其它涉青组织工作注意由于实际上各级团委也受本级党委领导且影响力更强,所以团中央更侧重于全国性的组织管理,根据分工负责与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原则,第一书记还会在其中有自己分管的领域。
扩展资料:
根据中组部文件《关于印发《共青团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的规定:
团的机关工作者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1)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三至四级;
(2)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四至五级;
(3)团中央书记处书记:五至七级(职务工资高定一挡);
(4)团中央各部长,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书记:五至七级;
(5)团中央各部副部长,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副书记,副局级干事:六至八级;
(6)处长、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各部部长,团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书记,正处级干事:七至十级;
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是什么级别?
团中央书记处书记:五至七级(职务工资高定一挡);
根据中组部文件《关于印发《共青团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的规定:
团的机关工作者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1)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三至四级;
(2)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四至五级;
(3)团中央书记处书记:五至七级(职务工资高定一挡);
(4)团中央各部长,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书记:五至七级;
(5)团中央各部副部长,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副书记,副局级干事:六至八级;
(6)处长、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各部部长,团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书记,正处级干事:七至十级;
(7)副处长、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各部副部长,团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副书记,副处级干事:八至十一级;
(8)科长,团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各部部长,团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书记,正科级干事:九至十二级;
(9)副科长,团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各部副部长,团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副书记,副科级干事:九至十三级;
(10)干事:九至十四级;
(11)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各级团的机关中与上述职务相对应的其他职务,适用以上规定。
团中央第一书记享受正部级待遇,非第一书记和常务的团中央书记处书记与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书记级别相同,即正厅级。
3.
书记处书记是个什么职位?
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是根据政治局所决定的方针处理日常工作的办事机关,它在组织上服从政治局,但在政治局的方针下有权处理和决定一切日常性质的问题。中央书记处对政治局及其常委会负责,内部则实行分工负责制,每一名书记负责一个系统或若干方面的事务,通过听取汇报,审批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参与人事任命等方式,对所负责方面事务承担领导责任。对于一般事务,书记处书记具有直接领导和决定的权力。但某些具有全局性、特别重大的问题,分工负责的书记须将其提交书记处会议讨论甚至呈交政治局及其常委会讨论,还需要就该问题进行介绍、说明及提供可供选择的决策预案。在这个过程中,书记处还发挥了积极地协调作用。
中央书记处是什么的办事机构
中国共产党中央书记处
1934年(甲戌年)1月,中国共产党设立中央书记处;1966年8月,中央书记处停止工作;1980年十一届五中全会时,又恢复了中央书记处。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它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中文名
中国共产党中央书记处
成立时间
1934年1月党的六届五中全会
机构职能
负责处理中央日常工作
机关成员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提名
政治制度
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制度
简介
中国共产党中央书记处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及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成员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提名,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根据党章,中共中央总书记主持中央书记处工作,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从1934年1月党的六届五中全会开始设立中央书记处。
发展
在1956年至1966年中央书记处曾设立总书记一职,其权力和职能与今天的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相当,邓小平曾任此职务。于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时,随中央书记处一起被撤销。于1980年2月恢复中央书记处及总书记一职。
五大书记雕塑
1943年3月20日,中央在政治局会议上明确提出,中央书记处是根据政治局所决定的方针处理日常工作的办事机关,它在组织上服从政治局,但在政治局的方针下有权处理和决定一切日常性质的问题。
此后,党的第七、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均有设立中央书记处的条款,规定中央书记处在中央政治局决议之下,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领导之下,处理中央日常工作。中央书记处成员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党的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曾取消了中央书记处。
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决定恢复中央书记处。会议公报指出:"全会经过充分的讨论,决定恢复党的第八次代表大会所决定并在十年间证明是必要和有效的制度,设立中央书记处作为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的常设机构"。
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对书记处职权的规定与八大相同。
十三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把中央书记处改成为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以后,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党章沿用了这一规定。
组成
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中央书记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中央书记处的工作由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主持。中央书记处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制度。中央书记处设书记若干人 。
决议
鉴于全党工作着重点转移之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任务异常艰巨和复杂,为了便于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能够集中精力,考虑和决定国内外事务中的重大问题,同时使党的各方面大量日常工作能够及时地有效率地得到处理,中央需要建立有系统地进行经常工作的机构,全会决定成立中央书记处。
中央书记处在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处理中央日常工作。
中央书记处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制度。
中央书记处设总书记一人,书记若干人,候补书记若干人。总书记、书记和候补书记由中央委员会直接选举产生
中央书记处书记与政法委书记谁大
当然是政法委书记大了。中央书记处书记和中央书记不是一个级别。当然也比政法委书记小了
团中央书记相当于什么级别?
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是正部级,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是副部级。各地方团委比同级党委低两级。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三章:第十九条团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选举第一书记一人和书记若干人,组成书记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扩展资料
团的各级组织负有协助党管理团干部的责任。要加强对团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拓宽干部来源渠道,注重在经济社会发展最需要的地方、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的地方锻炼干部;建立正规的培训制度,办好各级团校,突出政治培训,建设党在青年工作领域特色鲜明的政治学校;
建立和健全团干部的考核、监督和问责制度;主动向有关党委和团委推荐下级或同级团组织负责人人选,对团干部的调动提出建议。
团的各级组织要关心团干部的工作、学习、生活和休息,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积极为他们的成长和转业创造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书记处第一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