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积分入户怎么算积分

根据《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积分计算方法如下:1、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每满1年计3分;在广州市累积居住年限:(1)合法产权住所(10分);申请人或申请人夫妇共同在从化区、增城区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再增加5分;(2)合法租赁住所或单位宿舍,每满1年计2分,最高不超过10分;申请人居住地由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的,每满1年计2分,最高不超过10分。在广州市投亲靠友,可视为零租金租赁住房。既有合法产权住房、又有合法租赁住房的,由申请人选择其中一项计分。2、合法稳定就业。在广州市就业(创业)并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含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满1年计1分。失业保险基金代缴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及外来工医保年限纳入医保累计缴费时间。外地转入社保、补缴社保不计算年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年限。3、文化程度1本科及以上学历(50分);专科(含高职)(35分);高中(含中职)(20分)。只取最高分,不累计计分。高中以下学历不计分。4、年龄18-30岁(30分);31-40岁(20分);41-45岁(10分)。动态调整,不予叠加。加分指标技术能力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30分);初级职称、职业资格为高级、事业单位工勤技术三级(20分);职业资格中级、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四级(10分);正在从事与上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对应职业工种工作(10分)。职业资格,是指获得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考核或认定而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只取最高分,不累计计分。5、创新创业。近5年获得授权的专利且专利申请地址在广州市辖区内的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按以下标准给予计分:属发明专利的,每项专利按20/(人数+1)计算,发明人为第一发明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最高不超过40分。属实用新型专利的,每项专利按10/(人数+1)计算,发明人为第一发明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最高不超过20分。属外观设计专利的,每项专利按5/(人数+1)计算,设计人为第一设计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最高不超过10分。在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申请人,工作每满1年计2分,最高不超过10分。对同时满足1和2两项条件的,可以累计计分。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服务行业。职业工种或职业资格符合当年广州市积分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目录(20分);现正从事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人员(10分)。工作每满1年再加计5分,最高再加分不超过30分。6、社会服务和公益。近5年内,参加献血(每次计2分)或参加志愿者(义工)服务(每满50小时计1分)。以上各项1年内计分不超过2分,单项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7、纳税情况。对普通劳动者,近3个纳税年度累积在广州市缴纳个人所得税:(1)1-3万元(含1万元,不含3万元)(4分);(2)3-6万元(含3万元,不含6万元)(8分);(3)6万元以上(含6万元)(12分)。所投资创办的企业,近3个纳税年度累积在广州市纳税:(1)5-10万元(含5万元,不含10万元)(4分);(2)10-20万元(含10万元,不含20万元)(8分);(3)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12分)。一个纳税年度指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同时满足1和2两项条件的,可以累计计分。8、表彰奖项。个人获得党中央、国务院授予的奖项和荣誉称号(30分);个人获得广东省委、省政府或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等授予的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20分);个人获得广州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奖项和荣誉称号(含道德模范、广州好人)(10分);个人获得广州市直机关或各区委、区政府授予的奖项和荣誉称号(5分)。只计个人在广州市工作期间获得的奖项。同一奖项只取最高分,不同奖项可累计计分。9、减分指标。信用情况。信用不良记录,每宗减5分。适用于在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行政处罚信息、不良司法信息、商品服务质量不合格信息、被列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异常状态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个体工商户户主。此减分指标积分不适用其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违法违规与刑事犯罪近5年内,有偷漏税行为,每次减10分;近5年内,受到治安处罚,每次减10分;近5年内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申请积分制入户、积分制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及不得享受仅申请人享受的其他公共服务。此减分指标积分不适用其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

【法律依据】

《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第六条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年龄在45周岁以下、持本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按照《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计算总积分满100分的人员,可申请积分制入户。

对符合本条规定的人员,由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结合下达并向社会公布的总量控制类指标数,根据积分排名情况确定拟入户人员名单并公示。

积分制入户人员按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分值相同时按照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在我市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时间排名。凡经两轮排名后排序相同,作并列排名处理。凡并列排名者具有同等积分制入户资格。

若实际情况发生变化而需调整积分制入户计分项目、相应分值或排名规则等,调整部分专题请示市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积分入户分数怎样算

法律分析:积分落户政策,指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申请落户的一种政策。积分落户中积分的计算有很多方面,不同地区的政策对交纳社保分值计算加分的方式是不一样的,下面以天津为例说明。天津积分落户对社保的要求如下:

第一种情况对申请人积分落户报名条件规定:对积分落户人员要求一年连续的社保。官方文件政策原文:居住证持有人具备以下条件的,可按本细则规定申请积分:

(一)在我国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

(二)持有有效的居住证;

(三)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且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四)在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产权住房、军产房、经公安部门认定具备常住户口登记条件的公产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单位及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集体户口);

(五)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

第二种情况对个人补交社保的规定:补交社保不算积分,特殊情况除外。积分申请由申请人现劳动关系所在用人单位进行申报,在该用人单位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费满一年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