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飞机托运行李箱时损坏了怎么办
飞机托运行李箱导致损坏可以要求赔偿,其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50元如行李的价值每公斤低于50元时,按实际价值赔偿。已收逾重行李费退还。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五十一条 旅客的托运行李全部或部分损坏、丢失,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50元。如行李的价值每公斤低于50元时,按实际价值赔偿。已收逾重行李费退还。
旅客丢失行李的重量按实际托运行李的重量计算,无法确定重量时,每一旅客的丢失行李最多只能按该旅客享受的免费行李额赔偿。旅客的丢失行李如已办理行李声明价值,应按声明的价值赔偿,声明价值附加费不退。行李的声明价值高于实际价值时,应按实际价值赔偿。
行李损坏时,按照行李降低的价值赔偿或负担修理费用。由于发生在上、下航空器期间或航空器上的事件造成旅客的自理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灭失,承运人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每位旅客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
构成国际运输的国内航段,行李赔偿按适用的国际运输行李赔偿规定办理。已赔偿的旅客丢失行李找到后,承运人应迅速通知旅客领取,旅客应将自己的行李领回,退回全部赔款。临时生活用品补偿费不退。发现旅客有明显的欺诈行为,承运人有权追回全部赔款。
扩展资料: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三十六条 承运人承运的行李,只限于符合本规则第三条第二十三项定义范围内的物品。承运人承运的行李,按照运输责任分为托运行李、自理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
重要文件和资料、外交信袋、证券、货币、汇票、贵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以及其他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不得夹入行李内托运。承运人对托运行李内夹带上述物品的遗失或损坏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运输物品、危险物品,以及具有异味或容易污损飞机的其他物品,不能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承运人在收运行李前或在运输过程中,发现行李中装有不得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运输的任何物品,可以拒绝收运或随时终止运输。旅客不得携带管制刀具乘机。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或钝器应随托运行李托运,不能随身携带。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民航总局——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
二、托运行李箱损坏怎么向航空公司索赔
遇到行李破损的情况需要按以下步骤处理:
立刻持机票(电子客票)、登机牌、行李牌和身份证明到机场行李查询处(LossandFoundOffice)申报,协同工作人员填写行李运输事故记录单(PIR);如果拒绝与工作人员一同填写行李运输事故记录单,或不在其上签字则无权向承运人提出索赔要求。
您是行李箱损坏,区别于行李损坏。不同的航空公司略微有所区别,下面以中国南方航空公司的赔偿标准为例,作为您索赔的参考:
1、旅客的托运行李丢失或损坏,应按索赔期限向南航或南航地面服务代理人提出赔偿要求,并随附客票或行程单(影印件)、行李牌识别联、《行李运输事故记录》、证明行李内容和价格的凭证以及其他有关的证明。
2、行李损坏时,按照行李降低的价值赔偿或负担修理费用。
3、行李箱损坏,赔偿金额按行李箱自身重量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100 元
扩展资料:
1、旅客的行李客观上有毁灭、遗失或损坏的损害后果。行李包括托运行李和旅客随身携带的物品。还含自理行李。因为托运行李、自理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的划分、在于在运输中负责照管者不同。
自理行李由旅客“自行负责照管”,只意味在旅客主观上有过失的事件内承担责任,如自己丢失、保管不善而损坏等。但因航空事故致自理行李损失,承运人仍应承担责任。
2、损害后果发生在法定地点和期间,随身携带物品的损失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过程中;托运行李的损失发生在航空运输期间,即在机场内、民用航空器上或机场外降落的任何地点,托运行李处于承运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
为履行航空运输合同而装载、支付或转运的机场外的陆海、内河运输过程,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所发生的损失视为航空运输期间发生的损失。
3、不存在法定负责事由,在下列情况下,承运人得免除或减轻赔偿责任:
其一,行李的毁灭、遗失或损坏完全是由于行李本身自然属性、质量或者缺陷造成的,承运人不予赔偿。
其二,承运人证明行李损失是由旅客或其代理人的过错造成或促成的,应当根据造成或促成此种损失的过错的程度,相应免除减轻承运人的责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航空行李灭损赔偿
中国南方航空-行李丢失/延误/损坏
三、飞机行李托运丢失如何赔偿?
飞机托运行李丢失的赔偿金额一般不高于100元人民币/公斤(或等值外币);如行李价值不足100元人民币/公斤(或等值外币)的,则根据行李的实际价值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因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过程中的事件,造成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毁灭、遗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因发生在航空运输期间的事件,造成旅客的托运行李毁灭、遗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
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或者托运行李的毁灭、遗失或者损坏完全是由于行李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者缺陷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四、托运后行李箱坏了怎么办?
行李箱摔坏之后,从传送带上取下行李之后直接去航班所属的航空公司柜台出具托运相关凭证(本人机票、登机牌、行李牌和身份证明等),填写《行李运输事故记录》,向航空公司提出赔偿要求。
一般航空公司都是给你直接赔付一个新的行李箱或者100-400元不等的赔偿金。赔付的行李箱为航空公司定制旅行箱,采购成本一般不会超过赔偿金的标准。所以对于购买高端行李箱的旅客来说就会有相应的损失。
行李箱摔坏在所难免,应该在托运前把损失降到最低,不同的航空公司在售票的时候是有附加的保险卖的,一般是组合险,其中会包含人身伤害、延期、退票、行李丢失/损坏。具体的保额以及赔付金额会有不同。可以买一份,可以挽回一部分。
如果你的舒提啦抗摔旅行箱被摔坏了,可以直接去机场找航空公司拿个箱子临时备用,然后直接把旅行箱拉杆处的唯一识别码拍照,损坏不能使用的行李箱拍照,行程单拍照,打客服电话,把照片发给客服,客服会即刻安排发货给你一个新的旅行箱。
五、乘坐飞机托运的行李破损了该怎么办
乘坐飞机托运的行李破损了航空公司会进行赔偿,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50元。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中规定:
第五十一条 旅客的托运行李全部或部分损坏、丢失,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50元。如行李的价值每公斤低于50元时,按实际价值赔偿。已收逾重行李费退还。
旅客丢失行李的重量按实际托运行李的重量计算,无法确定重量时,每一旅客的丢失行李最多只能按该旅客享受的免费行李额赔偿。
旅客的丢失行李如已办理行李声明价值,应按声明的价值赔偿,声明价值附加费不退。行李的声明价值高于实际价值时,应按实际价值赔偿。
行李损坏时,按照行李降低的价值赔偿或负担修理费用。
由于发生在上、下航空器期间或航空器上的事件造成旅客的自理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灭失,承运人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每位旅客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
构成国际运输的国内航段,行李赔偿按适用的国际运输行李赔偿规定办理。
已赔偿的旅客丢失行李找到后,承运人应迅速通知旅客领取,旅客应将自己的行李领回,退回全部赔款。临时生活用品补偿费不退。发现旅客有明显的欺诈行为,承运人有权追回全部赔款。
扩展资料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中规定:
第四十六条 旅客的托运行李、自理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中,凡夹带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携带物品或危险物品等,其整件行李称为违章行李。对违章行李的处理规定如下:
(一)在始发地发现违章行李,应拒绝收运;如已承运,应取消运输,或将违章夹带物品取出后运输,已收逾重行李费不退。
(二)在经停地发现违章行李,应立即停运,已收逾重行李费不退。
(三)对违章行李中夹带的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携带物品或危险物品,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十二条 旅客的托运行李丢失或损坏,应按法定时限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出赔偿要求,并随附客票(或影印件)、行李牌的识别联、《行李运输事故记录》、证明行李内容和价格的凭证以及其他有关的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