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籍贯写到市还是县呀?
籍贯写到县填写籍贯时,具体到县(市)即可,不需要更细化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县。
籍贯指祖辈居住地或出生地,又名祖居地或原籍。在填写籍贯的时候,可以翻阅自己的户口本,在户口本上有籍贯专栏。籍贯跟出生地或者所在地不同的概念,籍贯一般写到某某市或者某某县即可。例如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参考一下身份证即可,一般精确到某个县。
籍贯的性质:
公安部门的条例有明确说明,籍贯是指祖辈长期生活的所在地,也就是爷爷辈们长期生活的地方。
如果你爸爸携全家离开广西老家,来到杭州生活,在杭州生下了你,这时候你的籍贯要填广西,要以爷爷长期生活的所在地为准。
同样的,如果这个情况下,等你也在杭州长大了,生了孩子以后就是你的孩子籍贯就是杭州,也就是他爷爷长期生活的所在地。以前人口流动少,籍贯也就是你的户口所在地,但是渐渐的很多人已经四处漂泊,籍贯已经不具备户口性质了。
二、籍贯填市还是县
籍贯一般填写“省+县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包括县、区、县级市三种,比如“重庆市忠县”。如果籍贯所在地是市区里面的,可以填写“省+市级行政区”,如广东省广州市。
籍贯填市还是县
祖籍地是一个家族族群认定的某一时期的某一位祖先的出生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虽然有些人现在的生活已经离开了原来的家乡,但他们的后代,仍然追溯祖先的出生地或祖先的家乡(即祖籍)来作为自己籍贯。
所以说籍贯是不完全等同现在的居住地。在我国传统思想里,籍贯一般从父,个别从母系的;从祖籍,祖籍是指祖辈的长久居住地,按地域划分。
填写籍贯时,具体到县(市)即可,不需要更细化省/自治区/直辖市 + 区/县。比如说一个人的祖籍是重庆市忠县黄金镇97号,填写籍贯就可以写为“重庆忠县”。
三、籍贯是填到市还是填到县
籍贯是填到市还是填到县
籍贯是填到市还是填到县,籍贯在我们填写很多资料的时候都是会有的一项内容,籍贯是指本人出生时,自己祖父的居住地或者户口所在地,以下了解籍贯是填到市还是填到县。
籍贯是填到市还是填到县1
填写籍贯时,具体到县(市)即可,不需要更细化省/自治区/直辖市 + 区/县。籍贯,是祖居地或原籍。详细指的是祖籍地,是一个家族族群的某一时期的某一位祖先的长久居住地 ,详细指的是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
一些已经离开了祖先的出生地或已经离开了家乡的人,他们的后代,仍然追溯祖先的出生地或祖先的家乡(即祖籍)来作为自己籍贯。
需知:
籍贯的使用频率仍然很高,但特别是年轻人不很重视,他们普遍错误认为籍贯就是户口所在地或出生地,按几千年来的中国的传统的说法,籍贯是祖籍的一种表述。
由于近代以来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出现了数量巨大的流动人口和人口迁徙,大量的人不知道自己的籍贯地或忘记了自己的祖籍地,就勉强以父亲或母亲的户籍地作为自己的籍贯地,这是很错误的一种说法。
籍贯是填到市还是填到县2
一、填写籍贯的时候填地级市还是下面的县
1、籍贯一般填写“省+县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包括县、区、县级市三种,比如“江苏省东海县”,“广东省博罗县”。
2、如籍贯所在地是市区里面的,可以填写“省+市级行政区”,如广东省广州市。
二、籍贯
祖籍地是一个家族族群认定的某一时期的某一位祖先的出生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一些已经离开了祖先的出生地或已经离开了家乡的人,他们的后代,仍然追溯祖先的出生地或祖先的家乡(即祖籍)来作为自己籍贯。
原籍指的是某人迁徙到某地前的某人原来的籍贯。户籍地并不一定是这个人的祖籍地或籍贯地。
籍贯一般从父,个别从母系的;从祖籍,祖籍是指祖辈的长久居住地,按地域划分。
参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举个例子,张三此前户口在四川,出生地是湖北,祖籍(曾祖父辈及以上)是湖南,如今户口从四川迁到了北京。他的籍贯准确说是湖南。经常使用的 XXX 人,其中的 XXX 指的就是某人的籍贯,而不是户籍地,比如“湖南人”,指的就是某人的`籍贯地是湖南,是湖南的人,而不是说某人的户籍地是湖南。
填写籍贯时,具体到县(市)即可,不需要更细化省/自治区/直辖市 + 区/县。如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200号,只需填写为:重庆黔江。填写籍贯的时候填地级市还是下面的县
籍贯是填到市还是填到县3
请问籍贯是填什么
籍贯应当按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填写,籍贯是指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
在填写籍贯时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祖父的长期居住地,大多数与祖父的出生地、户籍地是一致的。
扩展资料:
以安徽为例,根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二十一条 姓名登记应当使用规范的汉字,不得含有字母、阿拉伯数字和符号。公民应当随父姓或者随母姓,允许采用父母双方姓氏。少数民族和被批准入籍的公民,可依照本民族或原籍国家的习惯取名,但应在登记栏中填写用汉字译写的姓名。如本人要求填写本民族文字或外文姓名的,可同时在登记栏中填写。
弃婴,可由收养人或收养机构按照上述原则为其取名。申报户口登记的姓名应当与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姓名一致。申报人要求使用与出生医学证明上不一致的姓名的,由父母双方同时到场,并提交双方签字的书面申请,按照申请的内容予以登记婴儿姓名。
民族登记,应当依据父亲或者母亲的民族成份确定,所登记的民族应当是国家正式认定的民族族称。籍贯登记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