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ktv陪唱的都做些什么
KTV陪唱哪一些小姑娘主要陪唱歌,陪聊天一、从朋友做起
都知道分手后很难做朋友,因为总会想着再次拥有但是,如果想要挽回女友,从朋友做起是最合适的套路。但是,这个朋友的身份需要把握好尺度。既不能还像恋人一样那么热烈,也不能真像朋友一样那么简单,否则就容易“凉凉”。最好的存在是,既可以让对方体会到你的好,又不至于对你心生反感。你应该偶尔联系她,换一种心态和她聊天,这样长期久了以后相信她会对你有着一种依赖感,也可以日久生情。
二、找到分手的原因
找到分手的原因才能判断你们是假分手还是真分手。如果你们是因为一些小争吵,比如你无法满足她的需求,在提分手后对方还能回复你信息甚至接你电话,语气中虽然透露出生气,但没有反感的态度说明这是假性分手。而真分手往往是因为你们之间的矛盾激化到不可调和的地步,比如你始终无法实现的承诺你无法给她的安全感,让她对你失去了信心,再比如,你无法理解她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在提分手后,她对你不理不睬,不再回复你的微信消息,甚至不再更新动态,向朋友圈宣布你们关系的终结,这就是真分手。
三、多种方法共同作用
有的男生一根筋地觉得挽回女友只需要拿出几个“大招”就万事大吉了,比如送点什么贵重礼物,又或者是准备一些惊喜。其实再牛的方法,只用一次也是雷声大雨点小。挽回女友一定要多种方法共同起作用才可以,具体来说,就是既要浪漫的惊喜,又要实用的贴心,二者缺一不可。挽回女友是一件需要做好打持久战准备的事情,不可急躁。在这个过程中,只有全方位地去打动对方,才能取得好的战果。
四、制造共同记忆,勾起美好回忆
女生都是感性的群体,她们分手也不是那么果断,如果这个时候自己把前期的工作都做好了,并且给她们留下了好的印象,这个时候,可以通过制造一些共同的记忆,让她们回忆起以前的美好,也和自己重归于好
二、两女子收100元陪顾客喝酒唱歌,断片后被多人发生关系,男子是否犯法?
我觉得这个男子犯法了。
因为这个男子是在这两个女子意识不清醒的情况下,强行和对方发生性关系的。这样属于违背了这两名女生的意志。
从法律层面来说,这些男子如此的行为其实是触犯了法律的。
所以最后的结果也是让这些男子承担了应该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女子收钱配客户喝酒不构成违法行为
对于这个新闻,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
很多人都会说这两个女子收了顾客的钱,所以她们两个人也算是涉嫌到卖淫这个灰色部分了。
但是从法律层面上面来说,这两个女子收取的这100块钱,准确的说应该属于服务费。
就像很多人在西餐厅吃饭,需要给服务员小费一样。
这两个女子陪客人喝酒唱歌,是具有服务属性的。
所以这两个女子收取的这100块钱,是基于自己付出了实际的服务之后,所收取的费用。
所以她们两个人收了这100块钱,也不能说明她们两个人就违法了。
这个钱的定义有很多,所以没办法证明这个钱到底是怎么用的。
可能从大众所在乎的道德层面来看,这两女子的行为不是很妥当。
因为很多人现在都会带着有色眼镜去看陪酒的女孩。其实这也可以算是一种职业歧视。
之前可能因为很多人在做陪酒这方面的工作的时候,有了太多负面的报道。
所以导致很多人都会对酒吧和ktv从业者抱有意见。
男子强迫醉酒女性发生关系属于违法行为
从男子方面来看,男子强迫醉酒女性发生关系属于违法行为。
这是因为这两名女子收取的100块钱里面,只包括了喝酒和唱歌的服务。
并不包含这些男子所认为的额外的性服务。
所以这些男子趁着女子醉酒的时候,和对方发生性关系可以说是违背了她们的意志。
在法律里面,对于强奸有一个明确的定义。
那就是如果是在女性不知情或者是有反抗意愿下面进行的性活动,都可能构成强奸。
这些男子趁着女子醉酒,意识不清楚的情况下和她们发生性关系。
说的严重一点,这些男子涉嫌到迷奸女性。
这样的罪名又要比强奸更加严重一点了。
不管从哪个方面看,我都觉得这些行为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在这两女子醒酒了以后,发现自己被强迫发生了关系选择了报警。警方也是在第一时间立案调查。
最后的结果也表明了,这两个人确实是不愿意和对方发生关系的。
可能这些男子在一开始的时候还抱有一丝的幻想,想要把脏水泼在这两个女子身上。
但是在法律的面前,没有人可以逃匿。最终这些男子也将面临牢狱之灾。
出门在外,要保护好自己
看了这个新闻以后,我觉得这是一个悲剧。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这两位女性会选择陪酒这个行业,但是看起来风险特别高。
对于这两个女性而言,这样的伤害可能会成为她们一辈子的心理阴影。
对于男性而言,由于没有管住自己的下半身而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最后也得到了相应的惩罚。
不管怎么说,出门在外要保护好自己。
很多时候事情并不会如你所想象的那样。
就算是迫于生计,需要从事一些陪酒的工作,也应该量力而行。
凡事多留一个心眼,不要让自己处于危险之中。
这次的新闻,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一个警醒。
而男性,在动歪念头的时候也要三思而后行。
现在处于法治社会,如果有了什么违法的行为,肯定是会受到惩罚的。
总结
综合上面所说,我觉得这男子犯法了。
因为他是在这两名女性没有意识的情况下强行和她们发生性关系的。
所以从这个层面来说,我觉得他们几个人起码触犯了强奸罪。
即将面临的就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牢狱之灾。防人之心不可无,害人之心不可有。
每个人都要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的同时,还要管住自己。
不要让自己因为一时的上头,导致不可逆的错误的发生。
这样不仅对别人是一种伤害,对于自己和家人来说,也是一种莫大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