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白领醉酒后被陌生男子性侵,女人该如何保护自己?

小丽大学刚毕业,跟大多数大学生一样,小丽没有回自己的老家,而是在大学所在的城市找了一份销售的工作。最近,小丽所在的公司因为业绩突出举办了一次公司聚餐,可是小丽的噩梦就此开始。

小丽的业务水平在公司算是中等,一直勤勤恳恳的小丽因为为人诚实不会与人打交道所以业绩一直是平淡无奇。这天老板组织员工开会,原来是因为这个月的业绩达标,老板邀请全部员工下班后去聚餐。下班过后,大家都开开心心的去了,小丽也在同事的邀请下一起去了,酒饱饭足之后,老板提议要去唱歌,大家一阵欢呼,小丽则表示太晚了不想去,但是拗不过同事们的热情。

到达KTV之后,有的同事过来跟小丽玩喝酒,小丽表示自己喝不了,但是同事们纷纷表示出来玩就要开心,喝多了自然有人送你回家。小丽喝了两杯酒后就感觉不胜酒力,借口去上厕所,小丽站在洗手间门口,突然感到头晕的厉害就趴在洗手池上不省人事。刚好这时候,对面的男厕里走出一陌生男子,把喝醉的小丽扶到卫生间实施了侵犯。

小丽是被一阵电话铃声给吵醒的,原来同事发现到处找不到小丽就给小丽打了电话。小丽接到电话后被自己的同事赶紧从厕所扶了出来。出来之后小丽感觉下体很痛,并且衣衫不整,努力回忆了之后感觉自己被侵犯了,伤心的小丽选择了报警,警察也很快的被作案的男子捉拿归案。事后小丽给公司请了假,小丽觉得发生这种事情自己已经没有脸再在公司继续上班了。

小丽的遭遇告诉我们,女孩子出门在外一定不要轻易喝酒,现在的社会坏人无处不在,女孩子要时刻保持自己的清醒,遇到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让自己不被侵害。

大家对小丽的遭遇有什么看法,

上海一男子KTV包厢与醉酒女发生暧昧,工作人员多次敲门未果。后来了呢?

男子在KTV内包厢内,趁女子醉酒呕吐之机,将包厢卫生间门反锁,以捂口、威胁等方式强行与女子发生性关系。KTV工作人员在听到女子呼喊及拍打门的声音后,多次敲门让男子开门未果,女子出卫生间后指控被男子强奸的经过,并立即报警。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接手了这起案件。检察机关认为,男子藏寿勤(化名)强奸妇女,其行为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此案已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处。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8月11日晚,被告人藏寿勤在上海市静安区洛川东路东方壹号KTV的一包厢卫生间内,趁被害人晓敏(化名)醉酒呕吐之机,以捂口、威胁等方式强行与王发生性关系。期间,经KTV工作人员多次敲门询问,藏某某均拒绝开门,后工作人员强行推门,王某乙逃出卫生间后即要求报警,遂案发。

藏寿勤,男,37岁,上海人,初中文化,无业。案发当晚,藏寿勤被警方抓获归案。到案后,藏寿勤供认不讳。

2019年8月11日,因涉嫌强奸罪由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刑事拘留,8月14日延长刑事拘留期限至7天,8月23日经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并由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执行逮捕。

案件由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藏某某涉嫌强奸罪,于2019年9月26日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后,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根据被害人晓敏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证实被告人藏寿勤在KTV包厢卫生间内用暴力压制等方式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事实。

警方调查,证实案发现场的具体情况,被告人藏寿勤与被害人晓敏一同反锁在包厢卫生间内许久未出,工作人员在听到晓敏呼喊及拍打门的声音后,多次敲门让藏寿勤开门未果,藏寿勤仍抵住不开,最后晓敏冲出卫生间并指控被强奸的经过。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藏某某强奸妇女,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

湖北一女子遭客户轮流侵犯,客户:是嫖娼,不是侵犯,客户最终结局是什么?

客户的最终结局是被判为强奸罪,分别被判刑10年6个月。

开房被拒后,仍强行带走

事情发生在湖北监利容城镇一家KTV,张某和陈某在KTV唱歌喝酒分别点了陪侍员,高锦和另一名女子到房内陪酒。4个人一起喝酒很尽兴,高锦由于自身相貌好看,身材姣好便被程某和张某点名开房。

高锦虽然是在KTV当陪酒女,但有一个原则就是卖艺不卖身,虽然在KTV工作,但挣的都是干净钱,绝对不和客户做过线的事情。程某和张某并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使劲给高锦灌酒,让高锦处于醉酒状态,便以打游戏为由把高锦带走。开车前往宾馆,但是该宾馆并没有空余的房间了,所以两人开车继续先往另一家酒店张某开房,程某便带着高瑾从车上抱下来进入酒店内,进入房间后,高井便开始呕吐。

张某和程某看到人事不醒的,高进便色心大起。张某和陈某分别对高锦实施性关系这个时候的高锦处于无法反抗的状态下不省人事,根本不知道别人对自己做了什么。程某事后就离开了酒店,留下高锦和张某一人在房间内。

当天高锦选择了报警,高锦在案发后表示当天晚上自己被带去KTV房间陪酒。里面有两名男子,其中一名男子要求一同开房,但自己没有同意,随后两名客户一直给自己灌酒。碍于工作原因,也没有向两位客人反驳,随后自己便被两名客户带去打游戏,上车之后自己什么都记不得了。只记得有人把自己的衣服脱掉了,无力反抗。意识模糊中感觉到有人和自己发生了关系,当自己醒来以后发现发现床上有一名自己陪酒的客户。自己醒来的时候客户还在睡觉,自己悄悄拿起手机去卫生间给老公发消息求救,并发送了定位,随后高锦便跑出来了,这个时候客户拉着自己不让跑。高锦只能大声求救,客户见其便走了。

高锦表示有人通过微信给自己转了500块钱,但是这500块钱她认为这是在KTV陪酒唱歌的小费,并不是嫖娼的费用,所以一口咬定两名客户侵犯自己。而且客户在侵犯自己之前,曾经用手打过自己的脸。高锦觉得自己十分委屈,明确的拒绝过对方开房的请求,却仍然无缘无故挨打,并且拿着陪酒的费用,当嫖娼的费用。

警方立案

警方接到报案之后,立即将张某和程某捉拿归案,张某如实供述称当天自己带着程某和喝醉的小姐去了酒店陈某扇了小姐几个耳光。自己随后和陪酒小姐发生了性关系,但自己给陪酒小姐转了500块钱,所以不能定为强奸只能是嫖娼。而程某并没有给陪酒小姐转钱。

但法律明确规定违背妇女意志,轮奸妇女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张某和陈某在高锦明确拒绝开房的要求前提下,仍然轮流实施性行为明显构成轮奸罪,强奸罪。所以判处两人有期徒刑10年6个月,两人并不构成嫖娼罪。

个人看法

现在有不少青年在下班之后会选择去KTV唱两首小曲,酌两杯小酒。这些也属于自己的娱乐消遣,无可厚非,在喝酒过程中点陪酒员也是很正常的,但是没有义务要求陪酒员和自己一同开房,如果是你情我愿的情况下,两人达成男女朋友关系可以发生关系。两个人感情到位有合法关系是可以的,但是在双方都不认识的前提下,执意带对方去酒店开房,这样的行为是不可取的,哪怕事后转账也不可能定为嫖娼罪。

其实我个人认为已婚女性还是不要去KTV当陪酒小姐了,很多正经工作供女性选择,没有必要已婚之后还去KTV当陪酒小姐。安安本分上个班不好吗?哪怕工作少一点,但这样挣钱也比较踏实。我认为法院的判决非常的正确,支持法院的判决,法律会制裁每一个不遵纪守法的人。

张某和程某认为自己不构成强奸罪最,最主要的原因是用微信转了500块钱。500块钱就要买别人一夜,这样的想法未免有些太可笑了。

一女子约男网友去KTV见面,在洗手间却遭魔爪,后来怎样了?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经济条件也有所提高,人们过上了无忧无虑的生活,再也不用为吃穿而发愁了。

然而社会的发展,各方面技术也取得了提高,在如今这个互联网时代,很多事情只要稍微动动手指就可以完成了,不得不说网络的出现给人们提供了很大的便捷。

尽管如此,网络也存在一定的弊端,既然能给我们带来方便也能给我们生活带来一些麻烦,这都是非常正常的一种现象。

相信经常关注新闻的小伙伴们,应该都看到过关于网络诈骗的新闻出现,不得不说这真的是值得人们深思的一个问题。

其中很多人都会选择在网上聊天交友,交友是好事,但是网络交友要慎重,毕竟网络是一个虚拟的东西,你也并不知道屏幕对面是一个怎样的人,又会对自己做出怎样的事情。

这不,就在12月20日这一天,一位四川的熊某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据悉,女子熊某今年二十三岁,男子何某二十四岁,两人相识于网络,结束于KTV的厕所之中。

起初她们两人是通过网络上所结识的,经过一段时间的交流两人发现很是聊得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她们两人就交流的越发频繁,于是就找了一个KTV见面。

当两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并没有感到对对方有所陌生,而更像是老友的感觉,之后两人就在KTV里面吃喝玩乐,非常开心。

后来因熊某酒力不胜,就躺在了KTV的包厢当中,而何某当天也喝了很多的酒,两人孤男寡女的在酒精的麻痹下何某的身体也开始不受控制。

在KTV包厢中的霓虹灯的照耀下,何某看着熊某精致的脸蛋,于是乎就将自己的魔爪慢慢的伸向她,第一次抚摸熊某并没有反抗,于是何某就越来越大胆。

因为熊某喝多了意识也不清醒,所以对于抚摸也并没有什么感觉,随后何某就将其带到了卫生间当中对其动手动脚。

当时熊某意识到不对劲可是因为喝了酒并没有办法反抗,后来因为她微弱的反抗刺激到了何某的兽性,最终让其得逞。

直到熊某彻底醒酒之后才发现情况不对劲,也回想起了自己的遭遇,在她心里是觉得自己和何某两人无话不谈,所以才对其放下了防备心,可是万万没有想到何某竟然会对自己做出这样的事情。

事后熊某拨打了报警电话,而何某也立即被警方拘留,对此何某还称当时熊某并没有做出反抗,所以自己才会这样做的。

对于何某的做法真的是令人发指,而通过这件事情的发生也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尤其是女性朋友们,尽管你有多信任你眼前的这位异性,也不管两人是什么关系,都一定要有防备之心,懂得保护自己,千万不要让对方得逞。

在此提醒大家网络交友要慎重,当两人奔现的时候也不要喝酒,保持头脑清醒,毕竟知人知面不知心,谁也不知道对方是一个怎样的人,下一秒又会对自己做出怎样的事情。

湖南12岁女孩连遭5人侵犯,嫌疑人与女孩是先前认识吗?

之前就已经认识了两个人,是同学关系。这就是典型的熟人作案,就因为太相信对方,所以才会上当受骗。

无论是谁,在外面一定要学会保护好自己。尤其是对于很多女孩子来说,在外面更容易吃亏上当。那么女孩子应该如何学会保护好自己呢?首先不能轻易相信别人的话,不管是熟人还是陌生人都是如此。现在有很多都是熟人作案,比方说传销组织一般都是先骗自家人。一般接到自家亲戚的电话都会选择,无条件的相信,也就因为如此才会轻易的上当受骗,最终落入陷阱当中。所以不管亲戚朋友如何说,自己在行动之前都应该先考虑清楚后果,不要做危险的事情。

陌生人就更不能相信了,因为两个人之前根本就不认识,不了解对方的底细,你不知道他接触你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就轻易的相信很容易就会上当受骗。如果不小心受骗遇到了危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一定要尽快拨打报警电话向警方求助。如果没有条件,一定要保护好自己,这时候钱财已经不重要了,有必要的话可以把身上所有的钱全都转给对方。尽量保证自己不要受到伤害,然后伺机求助。

社会是很险恶的,很多人接触的都只是冰山一角,就认为自己天不怕地不怕了。尤其是很多学生,根本就不了解这个社会究竟是什么样子的,有很多地方是大家都接触不到的。我们最应该学会的还是要保护好自己,无论如何都要把自身的安全放在第1位,不要轻易相信别人说的话。就像这个女孩一样,因为嫌疑犯和女孩认识,所以相信了对方的话,让自己遭遇了伤害。这件事情大家也应该引以为戒。

四川一女子KTV约会网友,在洗手间被侵犯,男子:她没有反抗,结果如何?

四川一女子KTV约会网友,在洗手间被侵犯,男子:她没有反抗

这不是最近手机的网络信号越来越好了嘛,再加上网速还杠杠的,所以平常手机代替了电脑很多的工作。

在手机上你的吃喝住行都能够得到满足,尤其是娱乐项目,随便打开什么直播软件或者视频软件就能够打发自己无聊的时间。

如果你感到平常有一点寂寞无聊,想要找人和你聊天交友,也有很多交友软件可以选择。大家都知道,网络姻缘一线牵,所以有时候真的能够在网络上面遇到真爱,但是有时候遇到的可能不是真爱也有可能是惊吓或者是收获一个噩梦,所以说面基需谨慎!

12月20日,来自四川的熊某就发生了一件悲剧的事情!

当事人有两个人,女人,熊某今年23岁,长得很漂亮。男人,何某今年24岁。

事情从一段网络开始,终结于一个KTV厕所里。

熊某和何某两个人是在网络上面认识的,由于两个人聊的很是投缘,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随着时间慢慢过去,两个人的交流互动越来越频繁,于是他们两个人相约于一个KTV进行面基。

两个人一见面并没有那种陌生人的感觉,而是犹如两个相识很久的朋友,他们在KTV里面唱歌喝酒玩的不亦乐乎。

由于熊某不胜酒力,于是早在何某之前便是喝趴了,躺在KTV包厢的卡座上不省人事。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再加上两个人都喝了点酒,气氛不由变得有一点点旖旎,喝了酒之后的何某看到熊某精致的脸蛋,完美的身材,加上酒精作用于脑子,自己的行为举止开始慢慢受到下半身的控制。

何某开始慢慢的把魔爪伸向了倒在一旁不省人事的熊某,由于第一次的抚摸并没有得到熊某的反抗,于是何某渐渐的胆子肥了,慢慢的开始越来越大胆。

由于这时候熊某的意识已经基本上不清醒,所以对于抚摸基本上没有什么大的感觉。

何某见事可行,就把熊某带到了卫生间里面,开始动手动脚。由于动作比较激烈,熊某感觉到有一点不对劲,由于喝醉了酒想反抗也反抗不了,反而微弱的反抗更加刺激了何某的兽性,何某觉得熊某这是欲拒还迎,最终何某得逞了。

酒醒之后的熊某感觉到身体有一点点不对劲,随即回想起来,没想到自己居然遭受了这种事情,自己觉得何某交流很是熟悉,再加上无话不谈就放下了戒备之心,两个人孤男寡女来到KTV唱歌,但是何某居然做出如此畜生不如的行为。

第一时间,熊某报警,目前何某已经被警方拘留了,何某辩解,当时熊某没有任何反抗的动作,是她同意之后才这么干的。

这件事情,给广大女性敲了一个警钟!无论你约见的男性在你认为是什么样子的人,请在第一时间注意保护好自己,即使真的要面基,也要选择公众场所,比如饭店或者商城之类的地方,也最好不要喝酒,也不要吃任何离开视线比较久的东西,最好是约见在咖啡厅或者奶茶吧里面,点了东西啥也不喝,这样子比较安全。

知人知面不知心的例子有许许多多,其中很多受害女性都是觉得那个男人靠谱,于是就放下了自己的戒备之心,殊不知这种行为是错误的,很容易给自己造成一个自己无法接受的结果!

对此,你们怎么看呢?